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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旧友


  大山与董洁性格上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那就是勤快与慵懒!

  大山是个精力很充沛的人,他每天只需要睡够六个小时,就足以应付一天的工作所需,而董洁认为睡满八小时才是最科学的。/wWW。Qb⑤、cOM/

  其实这一点两个人做到的时间都不多。除非特别疲劳的状态和董洁缠着不准他起床,大山一般情况下是晚睡早起的人。董洁每天没睡满十个小时的时候很少。

  大山一直对她运动量太少的现况不满意,适当的锻炼对健康有好处,冬天太冷,夏天太热,春天不冷不热正合适,于是制订了晨练的计划——慢跑。

  董洁只坚持了三天。

  第四天,大山依旧唤她起床,“小洁,该起了。”

  董洁装听不见。大山看她眼睫毛微微颤动,就知道小姑娘在运动方面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老毛病又犯了,“早晨空气新鲜,你陪哥哥出去运动一下,回头接着睡回笼觉。乖,起来啦。”

  猫眯一样蹭蹭他,不回答,规律的鼻息声更清晰了。

  大山好笑的捏住她的鼻子,“做运动最要紧的是持之以恒,咱们是怎么约定的?君子一诺千金,这样子可不行啊。”

  董洁不胜其扰,翻个身离开温暖的胸膛,抱住被子抵死缠绵,头埋进被子里学驼鸟,她听不见听不见!

  “你不去,哥哥可不等你啦?”

  被子里终于有了动静,一只手伸出来,挥动几下,做一个再见的手势。

  这个小懒虫,“你还是女孩子呢,谁家的女孩儿像你这个样子?这个点人家都起床了。”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跟小人一样有反悔的权利!”

  董洁探出头来,掩嘴打个浅浅的呵欠,眼睛里仍然有睡意残存。“干嘛要跟别人比,懒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怕嫁不出去!”

  她像蚕蛹般裹着被子蠕动,最后滚进哥哥怀里,鼻子一皱,笑容里三分得意三分淘气三分狡黠一分讨好,“是不是啊,哥?你自己说过,不管我什么样子。你一概照单全收。你是说话算话的男子汉,最讨厌朝令夕改的小人,我才不担心呢。”

  别人需要上学,当然得早起做准备啦。她从前因为身体不好不爱动,也养成了睡懒觉地习惯。这个习惯一旦养成,想改那可太痛苦了,她才不要自讨苦吃呢。

  大山摇摇头。隔着被子在她屁股上拍一掌。好气又好笑,“瞧你这点出息!”

  哎,今天反正要出门,她下午在服装学院有一堂课,说好了上午先去他的学校,下午换他等她,然后两个人回外公那边吃饭。嗯,最多到时候找时间多陪她在校园里走走就好,现在嘛。还是不要逼她了。

  清晨五六点钟,离家不远的小公园里已经到处是人,很热闹。

  有提笼溜鸟儿的,有声嘶力竭地唱西皮二簧地,有恍然入定舞着太极剑太极拳的。也有一大早就活动脑细胞开始兴奋的捉对儿厮杀的……无论城市怎样的繁忙。总能在街边的树林里,看见享受生活的人们。“活着图个乐儿”。折腾完了,再回去睡回笼觉。

  大山一身白色运动服,配着同色的运动鞋,围着公园跑了一个来回。早晨地空气就是好,头脑也觉得特别清醒。迎着初升的朝阳,他再次在心底下定决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把小洁拽起来跑步,不能再任她由着性子来!

  吃过早饭,唐援朝上班途中,把唐峰送了过来。

  董洁很喜欢小孩子,前提是不要让她整天跟他们呆在一起。

  孩子的世界很单纯,童真的笑脸最具感染力,让人看了一颗心情不自禁也跟着变软。都说带孩子不容易,因为孩子并不总是小天使。但短时间相处,享受的却是纯粹的愉悦。

  因此,董洁隔三差五会把唐峰接来。时间也不长,玩几个小时,等他爸爸妈妈下班过来,就把他带回家。大山很疼他这个幼年的小弟弟,唐峰更是喜欢这个大哥哥。每次兄妹俩去部队大院,小家伙就像无尾熊一样缠着他,爷爷奶奶抱都不跟,常常被爷爷大掌在屁股上一拍,笑着骂他是个小白眼狼。

  春暖花开地季节,又是天气晴好地日子,最适合户外活动。

  大山提前打电话给妈妈,让把唐峰送过来。大四的课不多,北大校园里春光正好,兄妹三个在校园里玩,小家伙也能在他上课的时候陪陪姐姐。

  北大校园在明清两代是著名的皇家园林,数百年来,其基本格局与神韵依然存在。既有皇家园林的宏伟气度,又有江南山水的秀丽特色,春天的时候,尤其风景如画。

  大山去上课,董洁牵着唐峰的手,在校园里信步而行。

  配合着小家伙,说一些童言童语,偶尔穿插着引导他背唐诗、玩游戏……穿戴的像个帅气地小小王子,小家伙精力充沛的跑前跑后。

  没有同龄的兄弟姐妹,玩伴也少,小家伙的童年有些寂寞。大山哥哥总有许多工作要做,璐璐姐姐要上学,也忙着学习外语和钢琴等才艺。相比之下,倒是小洁姐姐陪着他的时间多一些,而且两个人很有共同语言,比如可以做伴津津有味地坐一块看上大半天地动画片,她也会耐心的陪他做游戏。

  “捉迷藏,玩捉迷藏!”

  走了半天,董洁真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不行,小家伙一分钟也不肯安静。

  “那,你可要藏好了,千万不要出声,姐姐来找你,好不好?”

  唐峰兴奋地点头,眼睛盯着前边的树。好几棵树错落的组成最佳的藏身之所,很容易掩住他小小的身体,姐姐一定很难找到他啦。

  穿过草地,小家伙灵活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树后。

  董洁趁机蹲下来歇脚,故意等了一段时间,才去寻人。

  树后没有。董洁仔细找过,都没有。奇怪,人呢?

  她有一点着急,但并不很紧张,这里是北大校园,而且小家伙调皮归调皮,人很机灵,不会跑太远。

  不远处另有几丛绿色植物,枝叶蔓延遮住视野,也容易藏身,不用猜,他一准躲过去了。

  果不其然,刚靠过去,就听到小家伙清脆的童音,似乎正与什么人讲话。

  “小峰!”

  从草地上绕过去,董洁看到一个背对着她的高高大大的男生的背影,正弯腰很认真的听小家伙说话。

  “怎么跑这么远?姐姐刚刚喊你,没听到吗?”

  小家伙咯咯笑着摇头,“小峰和、大哥哥说话,没有听见!”

  “姐姐来了?”高个子男生笑嘻嘻的捏捏他肉乎乎的脸蛋,笑着回过头。

  那张脸正好沐浴在阳光下,让董洁有种瞬间的眩晕感,——非常熟悉的、一张脸!

  “我不是坏人,”男生本以为小男孩的姐姐是学校的某个学生,没想到这么小,见她眼睛睁的大大的,很吃惊的样子,急忙举手道:“别误会,我不是坏人!刚刚我在这里看书,这个小弟弟一头撞过来,我们俩就说了几句话。”

  一个名字在董洁嘴边转悠,几乎溜出唇边。

  “来,认识一下,我叫萧烨。”

  “萧烨?”终于可以低呼出声,以一种吃惊和意外的语气。

  萧烨误会了这种吃惊。“是萧萧风雨的萧,火华烨,不是吃东西的宵夜”

  其实是很好的名字,只是总有些人比较敏感,每次听到都在第一时间扬眉吃惊道:“宵夜?”

  萧烨撇撇嘴,真是很哀怨啊。据说母亲怀着他的时候,胃口变的很奇怪,总是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老爸因此没少受折腾。

  有一天,孕妇大人心血来潮,突然想吃葡萄,而且想吃的不行了。初冬时分天气很冷了,又是大半夜的,硬是逼着老公转了大半个城市满足了她的愿望。

  刚买回来,还没来得及洗,母亲大人就开始阵痛,她痛心的看着那串晶莹剔透的果果与她无缘,被送进了产房。

  生产完,尊医嘱,一时不得吃凉性东西,于是在起名字的时候,惦记着自己宵夜的她,硬是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最最赶巧的是,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萧!

  董洁偏过头,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下了乍然相见的意外和惊喜。而心里激动的情绪依然在涌动,像潮水。

  有一些执着与想念,像爱情一样鲜明,但是比爱情更加坚固宽厚,也更加持久,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会微笑,隔着重重的岁月,依然鲜明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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