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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区别


林蔷回到家,把包扔到沙发上,走到浴室照了下镜子,到处的斑斑点点,触目惊心,不禁皱起了眉头,身上的还好说,脖子上的怎么办?

        曾经,他们也做过这样的事。这应该是每对情侣都做过的亲密举动。在情意绵绵难解难分的时候,给对方身体种上一颗小草莓,既表达了对彼此的爱意,又像是给对方盖了一个印章,是一种证明他们属于彼此的暧昧宣言,同时还是一个睹物思人回味无穷的想念。有一点点小心机,还带着无限的小欢喜。

        但是那时候他们还是谨慎的,只在衣领能盖住的地方留下一个痕迹,这是属于他们彼此之间的秘密。他们之间的爱,他们自己知道就可以,无需向别人证明;那种甜蜜的感觉他们自己偷偷享受就可以了,无需向世界公开。

        可是现在……这种痕迹不再是爱的表达,更像是一种疯狂的占有欲,报复的快感,不计后果的肆意而为。

        洗澡的时候她不停搓着脖子和肩膀,仿佛那样就能把那些痕迹消除,就算消不掉,哪怕变淡一些也可以。明知道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是反复擦着,皮肤都搓红搓疼了,还是停不下来。她不禁担心自己是不是又要犯病了。其实也不算什么病,就是有个爱洗澡的毛病,像上瘾一样,不用吃药也不用打针,就是浪费水。五年前那一天,凌晨五点才回到家的她,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只不过是全身的皮肤都接受了这样的洗礼。那段时间,有时候她甚至一天要洗十几次澡,一边洗还一边流泪。为此她还去看过心理医生,后来在医生耐心专业的疏导下,慢慢调整过来了,那位女医生方徊也成为了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现在她不会再哭了,每天也只需要洗一两次就够了。只不过,她明白,就像被染了色的白衣服,再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纯洁无瑕的样子了。

        第二天,林蔷特地选了一件立领带花边的衬衫穿上,这样几乎遮住了全部斑点,只隐隐约约还露出一点痕迹,不仔细看应该看不出来,再把长发撩到胸前,应该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了吧。

        到了公司一切顺利,林蔷渐渐放松了警惕。临近中午,冯瀚来了,一进门首先告诉她美兰盛总决定采纳她的建议,把广告创意主题改为“美如初见”,然后又带着点威胁说:“不过,这次你必须自己亲自上啊,不能让人觉得咱们汉唐言而无信!”

        林蔷瞥了他一眼说道:“言而无信的是你吧,谁让你随便承诺客户你无权决定的事情,什么时候又轮到你替我做主了?”

        冯瀚嘿嘿一笑:“咱俩谁跟谁啊,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嘛!”

        林蔷不想睬他涎皮赖脸的样,拿起水杯想要喝水,头发有点碍事,就撩到背后。一仰头,本来就虚掩着的一颗暗红小草莓暴露无遗。冯瀚两眼一眯,贼光一闪,然后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对了,你昨天晚上后来又干什么去了,什么时候回的家?”本来林蔷就一直防备他会问昨天晚上她和盛开饭局上的事,又听他不是问这个,暗暗松了一口气,然后随便胡编了一个事由时间应付他。

        冯瀚继续问她:“没跟慕辰风约会?”

        “没有,怎么了?”林蔷不解地望向他,纳闷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问。然后就看到他似乎在盯着自己脸以下的位置看,这才想起那里还有一颗定时炸弹。心想完了,他是不是已经看到了,自己怎么能这么大意呢!又心存一点侥幸,拽了拽衣领有点心虚地说:“空调开得有点冷了。”

        冯瀚一脸憋笑:“你知道有句话叫‘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行了,别藏了,我已经看见了。”然后又凑到她跟前挤了挤眼睛说:“是谁?你告诉我,我保证不跟慕辰风说!”

        见事情败露,林蔷索性破罐破摔了:“你要说便说,少来威胁我!”

        “你看看,翻什么脸呀!哎,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美兰那个盛总?”说完死死盯着林蔷的眼睛,不打算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本来就心事重重的林蔷终究没能逃过整天和人打交道,观察入微,心思缜密又城府极深的冯瀚那双毒辣的眼睛。

        “这么说他真是你的初恋?”

        林蔷垂着眼睛没有说话。

        “我去!这是什么戏码?老情人久别重逢,不是要学某某明星来个世纪大复合吧?老实交代,你们两个昨天晚上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林蔷有些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行,你能管住!人家慕辰风追了你那么多年,你都没让他得手,可不是管得住嘛!不过我问你啊,那你还是c—h—u吗?”

        林蔷脸色微微一变,还是没逃过冯瀚的眼睛,他勾起嘴角邪魅一笑,接着说道:“如果不是,即使只有一次,那和一万次又有什么区别呢?”说完目不转睛地盯着林蔷的眼睛,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意。

        林蔷脸色铁青,搁在桌面上的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

        一次和一万次有什么区别?他这是在暗示自己五十步笑百步吗?是啊,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都不干净了!林蔷心里一阵苦笑自嘲,眼睛里有些晶莹的东西就冒了出来。

        “怎么还哭了?哎呀,都怪我不好,哪壶不开提哪壶!宝宝乖,不哭了啊。”冯瀚说着就用自己的手去给她擦眼泪。

        林蔷挡开了他的手,自己把眼泪擦干,说道:“你走吧,我不想看见你。你想告诉慕辰风你就去吧,我不在乎。”说完别过脸去不再看他。

        冯瀚顿时也笑意全无。虽然他平时总是一幅满不在乎的浪荡模样,其实心里很在意林蔷对他的看法,只是以前面对她的冷嘲热讽从没表现出来,今天不知怎么的绷不住了。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心态,无奈地叹息道:“好,那我走,立刻从你眼前消失,行了吧?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告诉慕辰风的。所以,别再哭了,要不人家还以为我对你耍流氓了呢!”

        “滚!”林蔷再次下逐客令,但明显态度缓和了,冯瀚就屁颠屁颠走了,然后又颠到容容身边开屏去了。

        冯瀚走后,林蔷一个人又静静地呆坐了一会儿。一次和一万次既然没有区别,那么自己这些年的坚持和矜持又有什么意义呢?在别人眼里岂不是故作清高?冯瀚今天的嘲讽已经说明了一切,那么慕辰风呢,他又是怎么想的?当年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被他盯上了,三番五次对自己进行纠缠,而那时候因为自己正和盛开处于热恋之中,所以断然拒绝了他。可后来当自己遇到困难走投无路的时候又厚着脸皮去找他,他二话没说伸出援手为自己解决了燃眉之急。要不是他,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也没有了,所以心里是非常非常感激他的。他也没有趁人之危提出什么要求,反而很尊重自己。他除了风流了点,好像也找不出什么缺点了,他的风流也只是听说的,自己也没有亲眼见过,据说他现在也已经浪子回头了。照这样发展下去,早晚要和他在一起的吧,既然是迟早的事,何必非要等到撇清了金钱关系再做转换呢,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到底有什么意义,驱使自己非要这样做呢?

        林蔷把遥远的目光收回,重新集中在电脑屏幕上,指尖跳跃敲击键盘,在word文档上打出了几个字:美如初见。

        她久久盯着那几个字,恍然明悟,除了心里那点可怜的自尊和骄傲之外,原来自己一直放不下的还是那个人。在她一生当中最值得纪念最珍贵的那个人是他;在她生命里想要珍藏一生的记忆,都是与他有关。最美的风景想要与他一起去看;最好的时光想要和他一起度过;曾经还想要和他再同谱一首生命诗歌,共绘一幅生活画卷。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然而,人生不会只如初见,注定要潦倒秋风悲画扇。

        林蔷抿了抿红唇,做了一个决定:“那就让我再送你最后一份礼物,一份美如初见的礼物吧。”

        接着,她收起思绪全神贯注地捕捉着脑海里不断涌现的灵感气泡,十指飞舞写下了一篇优美而隽永的创意文案。

        几乎是一气呵成,写完之后,又反反复复检查过多次,字斟句酌地进行修改,力臻每个用字每个用词都达到完美,句子连贯通畅如行云流水。最后终于定稿,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十分满意地看着那篇稿件,嘴角露出一个动人的微笑,而后又渐渐敛起,眼神又变得幽远渺茫,仿佛在那山的尽头水的尽头又看到了那个萦系了她一整个青春时光的美如初见的人。

        从前有你,诗情画意;今后无你,愿君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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