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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7章 抽丝剥茧 3


  那一年,柯得平刚入不惑之年。他膝下一儿一女,大女儿已经读高中,小儿子正在读初中。两个孩子都比较听话,成绩也都优秀。

  个子不高,微微有些发福的柯得平烧得一手好菜。哪怕是再普通不过的食材,只要到他手里,都能化腐朽为神奇,令人叹为观止。因此,他和妻子米小凤经营的这家小旅馆,生意还蛮不错的。一家人的日子,倒也过得惬意舒适。

  此刻,柯老板趴在柜台上,几颗花生米,就一口小酒,正美美地享受着生活。

  看见马天宇手里拎着的那只野鸡,柯得平的眼睛立时就亮了起来。这么一只鲜活肥大的野鸡,他还是头一遭看见。(野鸡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常常都是精瘦精瘦的。也不知道这只野鸡是不是患了肥胖症,简直就是一副野鸡中的地主形象。)如果拔毛开膛,在井水里紧皮去腥之后,丢入锅中烧至水沸,再用文火焯一至两分钟,捞出晾干,佐以干辣椒、鲜姜、大蒜、花椒、豆瓣、酱油、白糖少许等,于猛油里爆炒至肉皮呈金黄色,加适量的高汤焖上个把小时。嗯,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一念至此,柯得平就觉得自己的嘴里寡淡得很了。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到自己面前,柯得平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

  马天宇把野鸡递给他,笑道:“柯大哥,这是小弟在东陵青牛岭下套捕捉的。小弟头一遭来柳池做些小买卖,住宿贵旅馆,看来和柯大哥颇有缘分的。又听闻大哥乃烹饪高手,小弟厚颜,但请大哥一展身手,你我兄弟二人,今夜共买一醉如何?”

  柯得平已经笑得满面桃花,不等他说完,一把接过了这只野鸡,佯怒道:“兄弟,你客气个啥?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老哥一看你就是个耿直之人,很对哥哥的胃口。哈哈哈,你等着,老哥去去就来!”说完,拎了野鸡从柜台里面出来,火烧屁股似的跑向后厨去了。

  马天宇自顾倒了一杯茶,在吧台旁边的一张木桌前坐下了。不知不觉,半个小时就过去了。马天宇正要起身添水时,柯得平就油光满面地出来了,见状立刻殷勤地为他服了务。他的身上,带有一股浓重的油烟味儿。马天宇恍若未嗅,笑道:“给老哥添麻烦了,抱歉抱歉!”

  “兄弟,说的啥子话?”柯得平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挨在他旁边一屁股坐了下来,亲热地说道:“鸡已经下了锅,我那婆娘在烧火。我都仔细交代好了,放心吧兄弟,一个多小时后,你就能尝到老哥的手艺了。”语气一顿,又期期艾艾地说道,“大兄弟啊,你大侄女在县城读书没回来。家里就我,我们仨……嗯,这鸡又这么……肥大,嘿嘿,很少见的。”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下,轮到我们马大官人生气了。只见他眉头一皱,不悦儿说道:“大哥,你这话就见外了不是?难道贵地还有这个规矩,待客时只准男人上桌吃饭,女人和小孩就只能躲在厨房里吃?”

  柯得平一听,连忙把一颗脑袋郑重其事的摆了一下,表示本地绝无此等不近人情的陈规陋习。

  “这不就对了?”马天宇笑道,“一家人一起吃饭才热闹嘛,嗯,帮我打一斤二曲,再来两个下酒菜。今晚咱哥俩,一定要喝个痛快。”

  柯得平一听,俩眼珠子都闪闪发光了。见过大方的,没见过这么大方的!这兄弟,嗯……没得说,杠杠的!

  当一盆热气腾腾香味扑鼻的野鸡肉端上桌来时,两人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柯得平那唤作虎儿的小子,一双筷子几乎就没有停止过。而且是筷筷见肉,弄得米小凤甚为尴尬,在一旁不住地轻声喝斥。

  马天宇把大手一挥,说道:“大嫂,现在谁家缺吃少穿啊?娃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敢在饮食上亏了。”那碎娃娃一听,得意洋洋地看了他妈一眼,一双筷子翻飞得更加厉害了。

  柯得平看在眼里,感慨在心里。于是,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大兄弟,越发地有了好感。然后,嗯,然后就毫无悬念,两个人都喝高了,勾肩搭背亲亲热热,活像一对失散了多年的骨肉兄弟。如今久别重逢,场面热烈温馨,感动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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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醒来时,头疼得厉害。吃过早饭,到后院拉出了板板车,又拎了一只野兔几只斑鸠,到柜台上交给同样醉眼朦胧的柯得平,笑道:“老哥,我得赶集去了。中午怕是不能回来吃饭了,麻烦老哥把这两样野味拾掇拾掇,今晚回来咱哥俩继续喝。”

  昨夜一醉,今犹未醒。本来没有精神的柯得平听他这一说,立马就活过来了。他一边手忙脚乱地接东西,一边阳光灿烂地笑道:“好说好说,哥哥只是出在手上,倒是又让老弟破费了呀。”

  马天宇冲他憨厚地笑笑,表示自己并不在意。挥手告别,自顾转身出门了。柯得平看着他那宽厚的背影,忍不住这样想道:大兄弟的房钱饭钱,我是不是该打个折呢?……

  话说马天宇拉了一车货——不,严格来说只有半车。因为当初装那些野物时就用了两个竹笼子,占据了半个车架的地方。好在,他这次来柳池,做生意并不是他最主要的目的。

  出了门,右拐,直行五百米左右继续右拐,再走了七、八百米,就来到了丁字街。这条街很宽阔,也很繁华。柳池望族潘富贵潘老爷家,就坐落在丁字街的南段。

  马天宇找了一处地方,把板板车停在一边,拿出一块塑料膜往地上一摊。然后,他就像一个准备垂钓的渔夫,把车上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拿出来,仔仔细细地摆放在塑料膜上。

  钓鱼,需要运气和耐性。马天宇很有耐心,可是,他有这个运气吗?

  这次他贩卖的东西,全和女人有关。牛角梳子、小圆镜、香水香粉、口红……,样式齐全,外观精美。虽说这次摆摊只是一场戏,可是,生性谨慎的他,任何事情要么不做,做就做好。这些小零碎玩意儿,是他在县里才开张没多久的批发市场,淘了一整天才搞定的。马氏出品,必属精品。

  很快,就有一些顾客迎了上来。年纪有老有少,无一例外都要叽叽喳喳讨价还价一番。马天宇表现得有些木纳,任你说得天花乱坠,他咬定的价格概不松口。所以,看起来他这摊位面前热闹无比,可成交量很少。都半天了,才卖出去一把梳子、两个蝴蝶结。照他这样做生意,迟早得去喝西北风。

  旁边的一位地摊摊主,看了看自己旁边这个刚出道的雏儿,忍不住一声嗤笑,就从鼻孔里面喷了出来:呆头呆脑的样子,也敢穿街走巷做生意?早点收拾起摊位,回家奶孩子得了,莫要在外面丢人现眼的。

  做生意,哪里是这个做法?成本一元的东西,如果你打算卖两元,至少得把价格喊到四元以上。这高出的两、三元,本来就是留给客人讲价的。人家一番讨价还价,费劲心神把你喊的价格砍了一大半下来,该是怎样一件了不起的壮举?欢喜之余,自然肯掏腰包来买了。嗯,这事情自己晓得就行了,同行是冤家,可不敢把这后生教聪明了。不是说,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吗?

  这个摊主一想到这里,立即警觉起来,连忙把自己的摊位挪了挪,努力离开他远一些。马天宇看他那一副神叨叨的样子,不觉有些纳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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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怎么卖?”马天宇正在思索刚才那个人的怪异举动,冷不防耳边传来一阵银铃之声。这声音,可真好听!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来一看,嗯,人长得……的确……普通!

  一个脸大、手大、脚……嗯,还没看脚哩——的女子,手里拿了一个精致的象牙梳子,(当然不是真正的象牙啦,称呼而已!)在头发上试着梳了几下,脸上立时露出欣喜之色,又追问了一句:“老板,怎么卖?”

  “我,我不卖!”正主儿终于来了,马天宇立即收敛了心神,做出一脸茫然、憨厚老实的后生模样来。

  “你不卖?”那女子一声惊呼,然后用一种看神经病人的眼光看着他,难以置信地说道,“你跋山涉水,辛辛苦苦跑到街上来摆地摊,不卖东西卖啥子?我看你这个人,不像是有病的样子嘛!”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梳子在他眼前晃动了几下,神色之中很是惋惜的样子。

  “哦,原来你是说这把梳子?”马天宇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无辜的样子,“梳子当然要卖了,我还以为你说……”

  这个玩笑开得并不高明,怎奈人家马天宇是帅锅不说,还是一个很优秀的演员。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典型的偶像派加实力派。所以,一脸儿萌萌呆的马天宇话音刚落,这女子就非常配合的笑了。尽管不能用“花枝乱颤”这个词语来形容她,可是人家的笑声,还是蛮……好听的啦。

  马天宇更加发呆了,两眼不眨地看着人家姑娘。有些儿,嗯,……短暂失神的样子。这女子一见他这模样,心里就有些作恼了。她知道自己的容貌,从记事起,她就一直活在别人惊诧的目光里。若非她性格开朗,怕是早就寻了短见。此刻一见马天宇也是这副模样,正要发火时,惊鸿一瞥,嗯,不对,这帅哥的眼神,分明就是很……爱慕的啦!

  她的脸儿一红,一颗芳心立时就“噗通噗通”地乱跳个不停。在人世间活了二十一年的她,何曾遇到过这样的异性的眼神?更何况,他,他……真的好帅好帅啦!

  难怪今天早上一起来,院子里那棵老树上的喜鹊就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自己生命中的真命天子,真的驾着板板车、脚踏地摊上的塑料膜、一脸萌萌呆的来了吗?

  一念至此,她心里欢欣不已。女孩子特有的矜持,一下子就像鬼魂附了体。向来敢笑敢骂的她,此刻俨然一大家闺秀,低下头急急踩着碎步,一溜烟儿的去了。都走出半条街了,才猛然记起,自己手里的梳子,好像还没有给钱呢!

  呆子!像你这样做生意,木头木脑的,早晚得亏掉大裤衩!嗯,要是有我帮衬,就不会这样了吧?这女子一边走着一边想,失魂落魄的样子,简直让过往的路人纷纷侧目……

  直到那女子走远了,马天宇才收回目光,揉了揉有些干涩发痒的眼睛,轻轻地吐出一口浊气来。那把梳子没给钱,他当然知道。要钓鱼,没有饵料怎么行?都学姜太公那样装逼,即使你坐成了一块石头,也钓不起来哪怕只是一条鱼孙孙。

  我们的马大帅锅不装逼,为了这一次庄严而又神圣的“钓鱼行动”,他准备了很多饵料。

  三元钱一把的象牙梳子,不过是其中一枚小小的鱼饵而已。

  马天宇再次吁气,无比青葱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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